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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到Glen十八歲的女兒開車接他十六歲的兒子時,

我實在有點驚訝!

“這邊的法律十七歲就可以開車,她也有車,所以她已經開將近一年了!”

我驚訝的原因,除了法律規定十七歲開始可以駕車之外(高中生),

當然還包括了她自己有車這件事情;

這在某種程度及意義上的獨立,比起台灣十八歲的孩子要多更多!



Glen接著問我,”那你們的法律幾歲可以駕車?”

“十八歲或二十歲吧?”我想了想說,

他接著又問,”那幾歲可以從軍呢?”

“十八歲或是十六歲吧。”哎,我公民課真沒有學好,

不過倒是知道國中畢業就可以進軍校。。

“那請問,為什麼一個孩子可以為國家上戰場卻不能開車呢?

(Why can he killed by country but cannot killed by traffic?)

上戰場不用開車嗎?” 他接著又問,有點像是開啟了辯論話題,

“請問你們幾歲合法性行為呢?” (have sex legally)我歪了頭又想,

性行為屬於民事責任,民事部份的法定年齡應該都是二十歲吧?

“二十歲。”我說,

“OK,所以,一個人可以為國家犧牲,卻不能做愛,這又是什麼道理?!”

Glen的頭腦真的很好,反應又快,

我彷彿能夠從這些答辯裡頭看見他在商場中自信又自在的模樣!



除了這些日常的答辯,

我覺得他敎我最多最多的,就是敎我愛自己以及享受生活。



愛自己_

因為你很美好,因為你很特別。

他總是會為了一點點小事情,跟你說:”太棒了!Excellent!”

他總是會稱讚你的裝扮:”I like your top!”

或是任何值得稱讚的地方來稱讚!

當我跟他提到我太胖了,需要上健身課程時,

他則用了一種很誇張的語氣跟我說:

“Fitness class is good for you, but you are not fat! You are perfect!”

不斷地鼓勵,讓人更有自信。



享受自己(Enjoy yourself)_

Glen應該多少都感覺到了我的拘謹及某種程度的緊張。

Abby常說,

我在她煮飯時站在旁邊看的感覺好像是對她的不信任,

其實想想也不是,我總是會有某種程度的責任感掛記,

(說焦慮好像嚴重了些,說掛記可能比較適合。)

就是那種心理提了一件事,不作完放不下來那種,

常常又會想太多,Abby老會笑我:

“你幹嘛總是活的那麼辛苦?!”

是啊。

G也注意到了吧,他總是試圖教我放輕鬆:

有一天很懶惰,什麼都不想做,他就會跟我說:

“Then, enjoy your lazy.”

他總會例行性地問問我,週末做了些什麼,有沒有把日子過好,

“Enjoy yourself, have some fun!”

我好像踩著一個身軀的殼,有時候不能忍受這個殼似的,

無法自在地享受當下或說是逸樂。

(太過逸樂的確會使我沒有安全感及不安,

讓我覺得可能接下來會有不好的事情發生。。。)

Glen是比較屬於依比鳩魯派嗎?



愛自己,所以能夠自信;

享受自己,所以能夠自在;

我終於能夠明白,為什麼總是覺得他自信又自在,

因為他就是那樣地愛自己並且享受著生活,

而他,也是一直不斷地這樣教導著我。



p.s.放照片,是因為想讓大家感覺他自信自在的模樣,

本來想放他跟他飛機的合照。。放了幾次放不上來,作罷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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